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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1概述

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的延长商标有效期限的意思 表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在6个月的续展期内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需要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提出续展申请,否则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如续展申请经审查合格,商标局将会核发续展证明,但不再另发注册证。经续展的注册商标在使用时将原注册证和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2. 流程

3. 资料文

1)续展申请人的主题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证复印件,对于共有商标,则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

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文。

4)申请书和委托书。

4. 相关提示

1)好的商标很多人都想争相抢注,或许正是由于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 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而导致将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不可弥补损失,到时再周转花高价买回更是一种损失。因此,续展是商标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2)续展申请不提供受理回执。

3)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4)与注册商标续展相关的法条: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5)商标续展的续展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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