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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根据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并由国知局予以公告。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向国知局登记转让时需要提交转让证明和著录项目申报书并交纳规定的费用。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转让后,国知局不再颁发新的专利证书,因此建议受让方请求国知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以证明其专利权。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只签订转让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则转让合同不能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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